寒假共23天,从2014年1月22日,也就是农历腊月二十二,星期三开始正式放假,至2月14日,也就是农历正月十五结束,2月15日进行报到,2月16日正式上课。
市教育局要求,寒假期间,各幼儿园在入园幼儿减少的情况下,保教人员可轮流休息,不得强制家长接回孩子。同时,在放假前,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排查,对师生进行假期安全专题教育,特别是注重防止燃放烟花爆竹、滑冰和交通事故,以及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防范常识的教育。
寒假期间,严禁义务教育结算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举办各类辅导班,严禁学校为违规办班、补课提供场所。对于有令不止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