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男子李某某和朋友聚会喝了3瓶白酒后,醉酒驾车一路连撞5辆机动车,还将沿路6名群众撞伤。日前,李某某被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11月28日下午5时许,长武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县城西大街上,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自西向东行驶过程中,司机可能喝醉了酒,驾车连续撞伤多名行人,撞坏多辆车,现场部分群众正围追堵截该车。 “接警后,执勤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并在周围群众协助下控制了肇事车主李某某,此时其仍处于醉酒状态。经过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5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据处警民警介绍,由于李某某醉酒驾车在县城主干道行驶,导致沿途多辆车和多位群众受损受伤,性质非常恶劣,县局领导经过分析后,决定由县局刑警队介入,和交警队联合调查处理。 经调查,11月28日下午3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会同朋友冯某某、郝某某3人在宜禄街一饭店吃饭,中间3人共喝了3瓶白酒。结束后,李某某在明知其醉酒的情况下,仍坚持驾车沿西大街自西向东行驶。行驶中,分别在西大街华仁医院门口、长武宾馆门口、电信局门口等处撞伤多名行人,并与沿路多辆机动车发生碰撞后继续行驶,直至撞在昭仁供电所家属院门口的水泥墩上才被迫停下。经核实,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共造成5辆机动车不同程度受损,6名路过群众受伤,其中一名肋骨骨折伤情比较严重,目前仍在院治疗。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明知醉酒仍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已被长武县公安局依法刑拘。(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