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颁布了《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内容涉及4大类、22项具体任务,为近五年我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划定了“时间表”和“任务栏”。1月10日上午,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孝廉介绍了《计划》的有关情况。 ●到2017年西安周边100公里范围内新安装锅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在2014年底前,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拆除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其他地级城市拆除建成区内所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西安周边100公里范围内新安装锅炉必须使用天然气或煤制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 自2015年起,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城市建成区除集中供暖外,实行全面禁煤,其他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 ●2017年底前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在2015年底前,在关中地区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在2017年底前,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力争在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西安市要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出台外地车长年在西安使用的管理措施。到2017年,西安、咸阳等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分别达到60%、45%以上。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采取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西安、咸阳等中心城市每年新增的出租车、公交车必须使用清洁燃料。大力推广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绿色建材,建设建筑产业化基地。 ●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 到2015年,关中各市(区)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空气质量超标城市,对新受理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实行倍量削减替代,增产减污。关中地区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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