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礼泉县人民法院 “休想要彩礼钱,害了我女儿一辈子,我还要他赔偿我女儿的精神损失费呢!”收到法院的传票,小美妈妈手拿起诉状副本时吼了起来。案件还得从一段婚约财产纠纷说起。 2012年12月份,大山和小美经人介绍相识,一个月后,两人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便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由于双方了解较少,性格差距较大,大山和小美经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吵架,每当小美吵架后,就常一气之下跑回娘家居住,和大山打冷战。 2013年12月份,大山和小美发生口角后,她再次离家出走。这次,无论大山怎么努力,小美再也不愿意回到那个家了。小夫妻眼看就要“散伙”,大山家里人觉得为了给儿子娶妻成家,男方家给付小美家彩礼2万元彩礼,他们为双方举办婚礼就花费4万余元。这笔钱对农村人家来说可不是笔小数目。但两个孩子生活时间加起来不超过1个月,如今媳妇就要“丢了”,而结婚花费都打了水漂,他们怎么想都想不通。 经过法律咨询后,大山以婚约财产纠纷将小美起诉至法院,要求小美返还其彩礼2万元。 法院向小美送达法律文书时就发生了文中开始的一幕。经过法院承办法官的调查了解,找出案件症结,遂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小美返还给大山彩礼5000元。本案并予以当庭执行,做到了案结事了。(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