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一家小超市购物,付了100元后转身就溜。店主发现钱有问题追了出去,但那名男子已没了踪影,随后向派出所报了案。16日晚8时许,一名男子进入民生路一家小型超市,要了一条烟和其他商品,向店主张先生付了100元后转身溜了。拿起柜台上的100元钱,张先生觉得有问题,钱被粘了好几处,像是被洗过的。“这钱是假的!”张先生喊着连忙追出店外,那男子已经没了身影。随后,张先生向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新兴路派出所报警,几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张先生说,男子进店先在超市里面转着选商品,期间有个人买了一包云烟,男子就问云烟多钱一条,表示要一条。店里没有整条云烟,他便让人帮着照看一下,去库房拿了一条烟过来。一条云烟96元,男子又要了一瓶饮料和两包辣条,总共100元。那人东西一拿,放下钱就走了,他还没反应过来,男子已出了店门。张先生说:“从给钱到我追出去,时间也就3秒多,和明着抢差不多了,这种行为太可恶了。” 昨日,记者在张先生的超市看到,店铺约30平方米,收银台在超市门口,门前停放着各种货运车,人流量比较大。超市监控视频显示,使用假币的男子身高约1.6米左右,年龄20多岁。当晚在超市停留近3分钟,所付的100元人民币,多处经过粘贴,颜色比较浅,中间没有防伪线,币面没凹凸感,纸张发软,声音发闷,经民警鉴定为假币。 昨日,新兴路派出所一民警称,16日晚接到张先生报警后,案件已转交社区民警处理,正在调查了解。“这名男子的行为属于非法使用假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使用假币数额达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及以上,并且明知是假币而使用的,构成犯罪。否则视为一般的违法行为,行为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