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看来,锤杀十年好友,或许是他一斤白酒灌入喉咙又冲上头的莽行,但对其本人来说,是不是一时冲动或许只有他自己知晓。5月6日晚,在用铁锤砸向好友的头部之前,他与好友还在把酒畅谈,而其杀人动机竟是——“无偿给好友帮忙十余年,他宁愿借钱给贼,也不借给我。” >>案发 废品收购站残疾老板站内被杀 据同一街面的商店主回忆,那个生前经营废品收购站、双腿残疾的中年男子宋某,为人和善、做事勤劳严谨。男子每次需要买东西,只需一个电话,她就会送过去,由于男子从不赊账,她也很乐意卖给他东西。 宋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位于咸阳市人民西路宝泉段南侧,每早六七时开门营业,晚七八时关门。 5月8日上午9时许,两天都联系不上父亲的小宋匆匆忙忙赶到收购站。令他诧异的是,平日早早营业的收购站当时却大门紧闭,敲门、打电话都没有任何动静。他赶紧用备用钥匙打开门,发现父亲躺在床上,头部严重受创,地上和床上沾满大量喷溅状血迹,人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突如其来的一幕,将小宋吓得浑身发抖,顿了一会儿,他才想起报警。接警后,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法医勘验现场和解剖尸体后认为,死者系他杀,死亡原因为被人用钝器多次重击头部,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死亡时间在48小时之内。 当即,负责侦办此案的公安秦都分局成立专案组。侦查员在现场提取线索时分析:首先,收购站门锁完好,但室内有明显翻动痕迹且锁柜被撬。经小宋核实,锁柜中1万余元现金不见踪影;其次,死者穿睡衣躺在床上,床铺较为平整,周围无打斗痕迹。 为此,侦查员认为,此案系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 >>案中案 废品收购站竟是赃物“中转站” 为尽快查明真相,专案组侦查员兵分三路展开侦查工作,一路侦查员负责走访调取周边的视频监控;另一路与宋某家属沟通,以掌握其生前交际网;第三路则对案发周期内,死者的社会面接触情况进行调查。公安秦都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侯永辉回忆称,经查,宋某常年从事废品收购生意,还有销赃犯罪前科,因为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平日与外界交往不多,但与4名青年男子及一名身患“白癜风”的中年男子来往频繁。案发前,5人都在宋某的收购站出现过,有重大作案嫌疑。 事实上,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宋某并非像周围邻居们想象的那样仅靠经营收购废品站为生,其还在继续销赃。5月8日下午4时许,经过一系列侦查、走访,侦查员在泉北四巷一旅社内,将赵某、乔某、洪某、胡某和身患“白癜风”的李某某一举抓获。 5人向警方交代,他们自2013年10月份以来,经常以二至四人为单元搭配组成团伙,经事先踩点,趁着夜色用剪线钳、刀子等工具,对咸阳市或周边区县建筑工地电缆线、市政设施等大肆进行盗割,之后再连夜运到宋某的废品收购站销赃。警方综合盗窃情况发现,不足一年时间,这个5人团伙仅盗窃的市政设施,价值竟高达150万元之多。 “虽然5人交代了将盗窃的电缆线多次在宋某处销赃的犯罪事实,但对于杀人一事却极力否认。据5人交代,5月6日凌晨3时许,他们盗窃得手后,的确去过宋的收购站欲销赃,但数次敲门,一直未见他开门,便将盗来的电缆线卖到了世纪大道上的一废品收购站。”公安秦都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吕军描述,事后,警方根据5人的交代核查,发现5人确实没有作案时间,排除了他们的杀人嫌疑。 根据警方的调查,虽然宋某双腿残疾,但却与5名盗窃者关系密切,还会亲自踩点,待踩好点后,再将地址告知他们,然后便在收购站内等着“收货”。按照5名盗窃者的供述,宋某将周边的治安状况也摸得一清二楚,曾跟他们约定的销赃时间是凌晨3时以后,因为宋某知道3时之前有巡警巡逻。 >>排查 死者好友手机为啥一直关机 赵某等5人的犯罪嫌疑被排除后,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 此时,警方从小宋口中得知,其父还有一个朋友,姓李,常年在收购站无偿帮忙,小宋叫他“李叔”。 侦查员调查发现,连日来,李某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且在案发之后退掉了在毕塬路租住了9年之久的旅社房间,还将旅社的房租和周围餐馆的欠款一一还清。 据警方介绍,李某今年51岁,无妻无子,与周围经营户都很熟悉,曾一度被人误以为他和旅社老板是合伙人。据旅社周围群众介绍,李某平日经济非常拮据,不知为何,5月7日那天突然出手阔绰,不仅缴清了赊款,还为自己购买了新衣服,但此后再无音讯。 5月9日晚11时,专案组争取到一条线索,称李某出现在了潼关县。次日,侦查员在渭南警方的帮助下,走访百余家宾馆、旅社、网吧,经过一天的侦查。下午6时许,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出现在潼关火车站,民警遂上前盘问,而此人正是李某。 见到有人搭话,李某谨慎地回答,不过装在身上那张捡来的身份证,彻底让他露了馅,李某随即被咸阳警方抓获。在曝光了真实身份后,李某一脸苦笑地说:“你们到底是来了。” >>破案 向十年好友借钱遭拒生恶念 经警方查明,李某为咸阳本地人,无业,十余年来,常年在宋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无偿帮忙,在宋某处吃饭,宋某偶尔会给他三五十块零花钱。今年初,李某想该为自己以后的生活做点打算,哪怕是经营一个贩卖瓜果蔬菜的小摊。遂向宋某借钱,并说了自己的想法,却被宋某当即拒绝。5月6日晚,李某打了一斤散酒,和宋某坐在收购站的屋内,吃饭、聊天,同时再次将心中想做生意的念头提了出来。 晚8时许,因为踩点需要花销,赵某等人来到宋某的收购站,向他借钱,宋某爽快地给了。见宋某将钱借给几个贼,却不肯借给他这个十余年的好友,酒后李某再次提出借钱一事,令他愤怒的是,宋某再次拒绝了他。 饭后,宋某早早躺下睡着了。看着好友睡得如此踏实。李某气上心头,随手拿起一旁的锤头,向宋某头上砸去,宋挣扎起身,担心其反抗,李某手中的锤头便连续砸下,直至宋某没了动静。杀死宋某后,李某找到收购站的柜子钥匙,取走柜子内的一万余元现金,同时又将宋某的两部手机和锤头用烂衣服包好,锁门离开现场。7日上午6时许,在沣河边,李某将手机和锤头扔入水中,处理了旅社和餐馆的欠款,乘车逃往西安,又从西安逃往潼关县。 “希望我们生前为友,死后亦为友。”这是李某在秦都区看守所内说的最文艺的一句话,不过却充满了讽刺。(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