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吴萍 通讯员 张扬之)网络游戏中叫卖游戏币,文某冒充担保人诱骗他人汇款2万余元。近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文某犯诈骗,有期徒刑10个月。 广东籍小伙文某1990年生,痴迷于网络游戏。长时间入不敷出,文某产生了售卖游戏币获利的想法。2014年2月16日,文某在广东省雷州市一出租屋内,在网络游戏《仙剑情缘3》中叫卖游戏币,通过网络聊天软件与游戏玩家段某达成协议,并在交易游戏币时让段某提供网名为“素颜”的网络熟人担保。 在取得段某的信任后,文某又重新注册聊天账号,冒充担保人“素颜”向段某谎称已收到游戏币,诱骗段某先后3次通过咸阳市秦都区一银行、西安网银支付宝向自己提供的户名“朱某、冉某”银行账号汇出20200元。 “担保人”迟迟没给自己游戏币,段某几次催促后竟与对方失去了联系,待联系上真正的担保人“素颜”时,段某才知道自己被骗,他立即报警。 警方通过立案侦查,将目标锁定远在广东省的文某。文某落网后其所获赃款已挥霍。案件审查阶段,文某积极赔偿了段某的全部经济损失,且取得了段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适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20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罪行且积极赔偿,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犯诈骗罪,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