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路交织的城市道路环境,交通事故每天都在上演,财产、生命总在转瞬之间受损或消失。我们将和你一起寻找原因、接受警示、探索解决之道。你若有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或建议,可拨打热线33326000或者直接登录新浪微博@咸阳交警官方微博。本栏目将于每周二与你准时相约。 电动自行车因便捷,且不存在驾驶技术门槛,成为咸阳街头常见代步工具。或许很多人认为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不会出什么大事,上路后怎么方便怎么骑,超速、超载、逆行等违法行为在路面上较为常见。实际上,也正是因为这些行为,导致电动车事故频发。 规定 电动车时速不得超15公里 9月4日,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李寅驾驶轿车从彩虹桥行至玉泉西路,车速保持在时速30公里。十多分钟的路程,就有3辆电动车从非机动车道超过李寅的车,速度非常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不超过15公里。这3辆电动车的速度显然超过相关规定。华商报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位电动自行车车主,大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认为自己能够在时速30多公里的情况下,完全掌控电动自行车。 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理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应符合以下4项:一是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二是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三是电机额定连续功率不大于240瓦;四是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车功能。 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咸阳市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都按国家规定,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设置限速措施,但仍有部分销售商在销售车速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有的时速可以达到40公里以上,重量在50公斤左右,这远远超过了非机动车的时速标准。 现象 超速、超载、逆行普遍 走访中,大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都认为,电动自行车速度低比较安全,而且可以不用上牌,驾驶者也不用考取驾照,方便省事。“买了车就可以上路”成为市民选择电动自行车的主要原因。 “电动自行车被划分为非机动车,无需驾驶证,驾驶员不经过任何培训就能直接上路,这样导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李寅说,不经培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就不懂得交通法规,在道路上行驶时,往往以骑自行车的习惯行驶,如突穿猛拐、争道抢行、闯信号灯、随意转弯变道等。9月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走访了七场十字、电影院十字、彩虹转盘等多个交叉路口,发现闯红灯的电动车真不少。在彩虹转盘,一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斜穿马路,差点与一辆直行轿车碰撞。 除闯红灯外,逆行以及与机动车抢道的电动车也很多。9月4日下午6时许,在电影院十字,几辆电动车通过斑马线后,并没有按照要求驶入非机动车道行驶,而是顺着非机动车隔离护栏走在机动车道上。一些电动车上了机动车道后,甚至在车流中穿梭。咸阳街头,电动车载人或者载货的超载情况也非常普遍,往往是一辆小小的电动车承载了2个人甚至更多,而所拉货物更是超出车子体积和体重很多。 处罚 逆行、闯红灯等处以50元罚款 《陕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逆行行驶的、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其他封闭式骑车专用道路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陕西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可以载1名不超过12周岁的儿童,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乘坐固定座椅内。 实验 电动车开快点 真的没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那么电动车超速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危险后果呢? 9月4日上午,华商报两名记者和李寅来到位于玉泉路的众通汽车修理厂,在段任强、史俊杰两位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通过实验测试速度对刹车后滑行距离的影响。 时间:9月4日 地点:玉泉路众通汽车修理厂内 实验人员:华商报两名记者、李寅、段任强、史俊杰 实验器材:卷尺、两辆电动车(两车型号相同,一辆新的,一辆使用了1年) 实验一 电动车不同时速下刹车 结论:开得越快,刹车后滑行距离越长 实验员史俊杰驾驶一辆新电动车在院子里以不同的速度行驶,实地测量不同车速下电动车的刹车距离。 首先,史俊杰驾驶一辆新电动车在20公里/小时的速度下行驶,听到李寅刹车的命令后,史俊杰立即刹车。电动车停稳后,段任强和李寅拿卷尺丈量了刹车距离为3.3米。 随后,史俊杰驾驶电动车在30公里/小时的速度下行驶,听到李寅刹车的命令后,史俊杰立即刹车。而此次刹车距离明显比上次的刹 前面的实验,都是让实验员从听到刹车命令开始刹车,都是事先预估好的。那么如果遇到突发状况,例如骑车的人突然看到前方有汽车横出,那么他从看到汽车到刹车、停车,电动车的制动距离会有多远呢? 李寅说,在天晴、地面干燥的情况下以时速3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为例,即每秒钟约行驶9米远。假设骑车人反应时间为0.5秒,从发现险情到按下刹车,电动车已驶出了5米,再加上前面测试的刹车距离6.5米,也就是说,从看到险情到电动车完全停下,车子已经滑出11.5米远了。 11.5米,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实验员史俊杰、段任强来到玉泉西路与经电北路相交的十字路口。他俩假设电动车以3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玉泉西路上行驶,行驶到十字路口停车线附近时发现红灯亮了,于是紧急刹车,在经过11.5米滑行后的路面位置上做一个标记点。自西向东的右转车辆轻易压过了标记点,而对面车道上左转的车辆,也极其容易撞上标记点。 |